股份合作公司如何变更法人
2019-06-06 13:52:31 来源:web
股份合作公司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营业期限、变更实收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权、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公司章程。股份合作公司变更就找我们公司,一站式工商服务,让您满意!2017年股份合作公司变更需要什么材料?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如同时涉及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股份合作公司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营业期限、变更实收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权、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公司章程。 股份合作公司变更就找我们公司,一站式工商服务,让您满意!
2017年股份合作公司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名称变更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签署,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原件1份);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二)住所变更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原件1份);
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签署,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原件1份)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原件1份);
4. 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1份)。
(四)注册资本变更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原件1份);
5. 增加注册资本同时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开业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 减少注册资本的,在报纸上登载的减资公告(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申请办理减资登记),及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1份)。
(五)营业期限变更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原件1份);
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原件1份)。
(六)股权变更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原件1份);
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原件1份);
5. 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或有权审批部门的股权划转文件,(原件1份)(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6. 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开业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七)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
1.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股东改变名称或姓名的更名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 更名后的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原件1份)。
(八)经营范围变动备案
1.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原件1份);
4. 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原件1份);
5.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或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注:可由工商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九)实收资本变动备案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银行询证函(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4. 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5. 如同时涉及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十)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原件1份);
4. 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一)章程变动备案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原件1份);
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原件1份)。
(十二)市外分支机构与对外投资情况备案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市外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的,提交下属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 市外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企业撤销备案的,提交由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企业辖区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申请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其他对外投资已经处理完毕的证明。
(十三)指定联系人变动备案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017年股份合作企业变更流程(通用)
1,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材料;
3,审核材料;
4,核准登记;
5,颁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