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名称变更的条件及材料
2018-03-18 12:10:10 来源:web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包括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由于所有的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因此一般称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名称变更的条件及材料的内容,上海关于商事主体登记或者变更的程序相较之前已经简化很多了,工商登记或变更制度的改革给广大群众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也为工商部门的工作减轻了很多流程,变得更为快速有效,但是除了流程方面,还有很多问题是初创业者们将要面对的,工商注册登记或者变更方面经常遇到的问题是登记制度改革也无法解决的,这就需要大家提前做好了解,以免临时出现问题。
股份公司,一般指以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企业,公司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来对公司承担多少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包括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名称变更的条件及材料:由于所有的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不是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因此一般称之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名称变更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设立分公司必须要先报经批准的,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在登记之前需要报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名称变更的材料
1、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的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因为隶属单位变更名称而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应当提交隶属单位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隶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隶属单位为上海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营业执照);
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以上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名称变更的条件及材料的内容,上海关于商事主体登记或者变更的程序相较之前已经简化很多了,工商登记或变更制度的改革给广大群众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也为工商部门的工作减轻了很多流程,变得更为快速有效,但是除了流程方面,还有很多问题是初创业者们将要面对的,工商注册登记或者变更方面经常遇到的问题是登记制度改革也无法解决的,这就需要大家提前做好了解,以免临时出现问题。